摘要:针对市区内不按规定时间遛犬、遛犬不拴绳、遛犬不挂犬牌、遛犬不携带犬证以及在沿江一线、市区公园、景区景点、绿地、广场、农贸市场等禁止遛犬的区域遛犬,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、流浪犬等养犬管理的突出问题,抽调专人分别成立捕犬队,每日深入辖区重点地区、...
自8月12日起,丹东市公安局不断强化宣传教育、巡查处罚、督查通报等举措,进一步提高城市犬类管理整治水平,截至目前,查处违规遛犬316起,收容流浪犬75条。
坚持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相结合,广泛深入宣传文明养犬法律法规,积极引导广大养犬市民提升文明养犬素养,遵守养犬规定。先后通过《丹东日报》等媒体及时发布《致全市广大养犬居民的一封信》等通告。同时,印制发放《致全市广大养犬居民的一封信》2万余份,悬挂文明养犬宣传横幅135条。
针对市区内不按规定时间遛犬、遛犬不拴绳、遛犬不挂犬牌、遛犬不携带犬证以及在沿江一线、市区公园、景区景点、绿地、广场、农贸市场等禁止遛犬的区域遛犬,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、流浪犬等养犬管理的突出问题,抽调专人分别成立捕犬队,每日深入辖区重点地区、场所开展巡查,查处遛犬不拴绳等违规遛犬行为316起,收容流浪犬75条,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282份,组织养犬人签订《文明养犬承诺书》800余份,及时办理《养犬登记证》61个。
建立每日督查通报制度,抽调专人组成专门的督查组,每日深入市区各街路和小区社区开展督查检查。同时,动员和组织支队全体人员,采取支队领导分工包保市区四个区分局的形式,每日组织分管部门全体人员抽出专门时间,深入市区开展督查检查,及时发现和通报整改犬管问题。
目前,累计下发突出问题督查通报23期,通报整改违规遛犬等突出问题412起。